(以下简称区纪委)由区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由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加强对下级纪(工)委的领导。共有20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等。
组织部。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区管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综合舆情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有关制度;组织协调家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等。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等。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等。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统筹建立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负责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受理、申诉及申请复审案件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处置及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等。
第一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方)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等;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方)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方)及其系统做好以案促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纪委电教网络中心,挂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宣传中心牌子。